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让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并对本专业的专业生产和设计、研究课题等建立感性认识;
2.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 获取本专业的初步专业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
二、实习领导小组构成
1.领导小组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各毕业班班主任构成;
2.分管教学副院长主管本院的实习教学工作,负责本院实习的教学组织管理和经费管理;
3.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即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三、实习指导教师及班主任职责
1.实习教学期间的管理采取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制,由实习指导教师代表学院对实习的全过程负责;
2.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指导实习任务, 若在实习期间出现一般性的问题或事件,由实习指导教师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3.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要经常保持联系,随时了解和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学生处理实习中的相关事宜;
4.若发生重大事件或问题,应立即向学院、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5.班主任应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说明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并宣布实习纪律和注意事项;
6.实习结束后,班主任应配合学院组织召开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汇报会;
7.班主任负责做好本班实习教学文件、考核成绩及相关实习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四、对学生的实习要求
1.本院主要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原则上由学生自己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习单位,一般应选择与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寻找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可提前申请,由学院协助安排解决实习单位;
2.确定实习单位后,学生应马上将自己的联系电话、E-mail等通讯方式及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等信息告知实习指导老师(即论文指导老师)或班主任;
3.服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令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爱护保养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仪器;
4.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之一,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论处,凡病假、事假、旷课超过三分之一学时者,作不及格处理;
6.在实习过程中,要虚心学习,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注意搞好实习单位和学校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7.认真做好每天的实习日记,积极主动地搜集一切有用的资料。实习结束前应填写《华侨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进行自我鉴定,并请实习单位作实习鉴定,一定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8.按时实习,按时回校(未经过学院批准,不得延长实习时间)。回校后须交3000—5000字的实习报告,有实习成果的请带回并交到院里。实习返校后的一周内,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小结交流;
9.实习教学是一门必修课,学生不得申请免修, 学生必须完成全部指定的实习任务,并按规定时间缴交实习日记、《华侨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成绩合格者方能获得学分。由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报告、实习成果及实习单位的鉴定评定成绩;
10.学院网站提供实习相关表格下载,学生自行下载填写。
五、毕业实习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13日(第一学期第11周)至2018年4月15日在实习单位实习;
2018年4月16日准时回校注册报到,提交《华侨大学学生实习鉴定表》;
2018年4月17日—4月20日进行实习总结,组织实习心得交流,完成实习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