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各学院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二等和三等人数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和总金额的范围内,各学院自由分配。详细名额及金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5月13日至5月28日)
1.学生自主申请:
即日起至5月15日,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进入“阳光计划”系统),申请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检查好好相关信息,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5)。
2.班级评议小组初审(5月15日至5月19日)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班级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对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详见《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2),负责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初步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并公示。
班主任约谈每位申请者后(每位同学都需填写谈话记录附件8),组织填写《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基础上拟定“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名单及资助需求额度,在班级内公示后,上报学院复审。班级评议小组需要将评议内容形成会议记录(参评人员基本信息,评议过程,评议结果),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阳光成长计划”评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纸质版一份, 于5月19日前与其他纸质材料一起报送;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以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
厦门校区送至F5-401,邮箱2572798175@qq.com;泉州校区送至土木楼235办公室,邮箱872996324@qq.com。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4-2025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4-2025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各班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附件:1.澳门威斯泥人app各班级2024-2025年阳光成长计划名额拟分配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5.贷款系列表格
6.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7.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8.阳光成长计划学生谈话记录表(范本可增加)
9.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