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华侨大学嘉庚学堂学员考核办法》规定,决定复核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复核范围: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陈嘉庚奖学金本科生。
(二)根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奖学金学生需达到以下要求:
1.对华友好,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
3.原则上,学年嘉庚学堂学员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
4.入学以来或者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习绩点不低于2.0,即为复核通过;绩点在1.0至2.0的,减半发放其2023-2024学年的生活补贴;绩点1.0以下的,暂缓发放其2023-2024学年的生活补贴,学年中达到复核条件时可有一次机会申请重新复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请复核资格:
1.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2.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学年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4.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时间与程序
(一)申请时间
4月25日-4月29日。凡未按时提交复核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复核者须下载《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附件2),用电脑填写完整后打印,经班主任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4月2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含有学分绩点的成绩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F5-401,同时电子版发邮箱:1107065995@qq.com(邮件请备注:嘉庚奖学金复核—某某某)。
2.学院初审。4月29日-5月9日,学院根据《管理细则》,结合申请者综合表现情况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复核。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初审意见和嘉庚学堂学员考核结果,并结合整体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商有关部门后公示并确定复核结果。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592-6167686
三、注意事项
1.转学院者应向目前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由学校统一认证,申请表中学生个人暂不填写。
附件:1.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2.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复核申请表
3.华侨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陈嘉庚奖学金复核汇总表
4.华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
5.华侨大学嘉庚学堂学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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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