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大学〔2023〕70号)、《华侨大学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经学生提交申请,学院团委审核、排序,综合考虑申请学生2022-2023学年平均绩点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参与社会实践情况、为校服务情况、参与专业赛事获奖情况,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规定,现将拟推荐名单给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位老师和同学如有疑义,可于11月1日上午9时前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28日--11月1日
学院团委电话:0592-616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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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