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和《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于9-11月份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九)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三、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院级奖学金包括学院一等奖学金、学院二等奖学金、学院三等奖学金。具体指标分配根据当学年学院奖学金额度划定。
奖金标准:学院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
申请条件:
(1)当学年平均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50%以内;当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原则上奖励283人,按年级专业人数占比划分(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仅供参考);
(2)同等条件下,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具体条件
1.院级三好学生:总名额不超过在籍本科总人数(除大一新生)的4%,境内生当学年绩点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绩点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
在同等条件下,学生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CN刊号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或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得者可优先评选。优先考虑班级推荐的校级奖学金申报者。
2.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总名额不超过在籍本科总人数(除大一新生)的4%,担任2023-2024学年学院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常委、部长、副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新锐报(主编、副主编)、易班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一年及以上,并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地影响或受到表彰的;当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全班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60%)。
五、评选要求
1.各班级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将学生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条件;
2.学院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可兼得;校级与院级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3.每个班级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指标报送符合条件的同学的名单,不得擅自放宽条件,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各班级推荐人选时请按照综测*55%+绩点*20*45%的计算公式得出分数,由高到低推荐。各班推荐表请按推荐顺序排序,推荐人选至少在班内公示一天,经班主任批准后上报。
4.本次纸质材料只需提交汇总表,汇总表必须要班主任签字,所有材料(附件材料、证明材料)均提供电子材料;
5.奖学金最终解释权归澳门威斯泥人app学生工作委员会。
六、材料报送
各班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每个申报者的材料,审核申报者资格,保证材料齐全、准确,班级汇总表须由班主任签名。汇总表纸质版(A4打印)务必于12月11日12:00前报送学院办公室F5-407苏承伟老师,同时将汇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72798175@qq.com,邮件名和文件夹压缩命名“xx级x班荣誉称号和院级奖学金申报材料”。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将无法补录。
附件:
1.2023-2024学年澳门威斯泥人app荣誉称号和院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澳门威斯泥人appXX年级XX专业XX班级院级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3.澳门威斯泥人appXX年级XX专业XX班级院级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4.2023-2024学年澳门威斯泥人app学生会考核结果
5.2023-2024学年澳门威斯泥人app班级班委考核结果
澳门威斯泥人app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