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
(一)奖学金
1、翁俊民奖学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5个,5000元/人;
2、黄奕聪奖学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1个(差额推荐,在学校进行PK),3500元/人;
3、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2个,2000元/人;
(二)助学金
1、厦门警备区助学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1个(差额推荐,在学校进行PK),5000/人;
2、轩辕种子助学基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2个,3000元/人/年;
3、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澳门威斯泥人app名额2个,2000元/人;
4、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符合条件即可推荐,最终名额由华侨大学南安校友会分配,2000元/人。
三、评审条件
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3),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3-2024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翁俊民奖学金
评选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其中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黄奕聪奖学金
(一)学业与社会工作
(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及学习成绩排名达到本班级前20%,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科目;
(2)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3)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热心尽责、有突出贡献的,可以优先考虑;
(二)公益表现
(1)朴素、乐观,乐于沟通,乐于助人,有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
(2)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公益”有独到的理解;
(3)至少有一年以上持续参与公益活动的经历,并表现突出,或在某个公益方向有长期参与和贡献;
(4)担任公益社团负责人、任职期间表现突出,或成功创办公益团体或项目,有组织公益活动经验的,可以优先考虑;
(三)无违规违纪行为且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四)根据基金会规定,该基金会奖学金与其他企业或基金会奖学金不可兼得,已获过该基金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
(一)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校级奖学金评选条件执行。
厦门警备区助学金
厦门警备区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目前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其中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应优先推荐特殊困难学生群体;
(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可优先推荐有参军入伍意愿的学生;
(五)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轩辕种子助学基金
评选对象:华侨大学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大二本科生(大学二年级开始资助,连续资助3年,期间若学生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导致不符合资助条件,暂停资助该同学,改为资助同年级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评选条件
(一)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香港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勤奋学习,无学术不端行为:
面向香港和外国留学生设立的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
(六)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泉州市慈善总会华侨大学学生助学金
评选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可优先考虑。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且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六)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
申请条件:
(一)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本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三)必须做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忱为集体、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入学以来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五)学生毕业的高中学校在南安或学生本人户籍在南安(含入学前户籍在南安),予以优先考虑。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五、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见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系统申请于11月14日前完成,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2)于11月14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邮箱2572798175@qq.com,其他相关纸质材料(见附件2)于11月14日下午16点前交至F5-407办公室苏承伟老师处。
2.学院评审:学院(研究院)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4),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除差额奖助学金以外,其他奖助学金于公示后提交个人成长报告,于11月21日提交至F5-407办公室苏承伟老师处。
附件:
1.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2.华侨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
3.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4.相关报送材料